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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3-01 11: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合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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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庐江县百花寨林场场长罗军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5月,罗军违规组织该林场全体人员分两批赴江西婺源公款旅游,费用共计5330元。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2月21日,县纪委给予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县财政。

二、郭河镇龙庙村委会主任王林违规饮酒问题。2016年7月28日中午,王林受原郭河明德小学代课老师丁某某邀请陪客,到郭河镇工业园区李某饭店吃饭,期间,王林违规饮酒。2016年11月2日,郭河镇党委给予王林党内警告处分。

三、安广网络乐桥有线电视服务部主任胡浩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9月,胡浩多次驾驶该服务部车牌号为皖ATV806的公车办私事,其用车费用计1400元在单位支付。2016年7月20日晚,胡浩邀约镇文化站、城管中队相关人员共5人,到镇某某饭店聚餐,共消费304元,餐费记在单位账上。胡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2月12日,乐桥镇党委给予胡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胡浩个人支付。餐费由参与人员个人分摊给付。(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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