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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8-11 16: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铜陵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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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枞阳县金社乡原党委副书记、原乡长周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2013年,周璋私自驾驶公车外出,并导致碰擦事故,产生维修费用380元,在乡政府账目中报销。此外,金社乡政府还占用辖区内私营企业主车辆作为公车使用。周璋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周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金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职务,并被追缴车辆使用费。

二、义安区天门镇财政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戴恒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戴恒友在担任天门镇财政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为职工发放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补助为名,擅自违规发放津补贴17040元。2016年12月,戴恒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三、铜官区机关事务局副局长石小磊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6月,石小磊在担任原铜官山区商务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4000元。此外,石小磊还有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6月,石小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市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朱瑜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24日下午,朱瑜驾驶公车接送家人。2017年2月,朱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车辆使用费。(铜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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