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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通报二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8-02-14 08: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宿州市,宿州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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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璧县冯庙镇大卢村党总支委员卢书成收受、索取村民财物问题。2015年3月,大卢村村民高某某经民主评议及公示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卢书成收受高某某所送的“感谢费”1000元;2014年8月,卢书成将低保户卢某申报为危房改造户,2015年2月,卢某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卢书成向卢某索取1.5万元。2018年1月,卢书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砀山县曹庄镇酒店张庄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会主任吴立新违规为他人办理危房改造、违规领取救灾资金问题。2016年4月,吴立新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村民张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张某某以本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致使张某某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2012年至2017年间,吴立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次违规领取救灾资金共计3400元,被其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8年1月,吴立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宿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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