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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鲍东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间:2019-04-26 14: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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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鲍东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鲍东升简历

鲍东升,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安徽枞阳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92年1月,徽州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2年1月至1997年2月,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助检员、检察员(1994年12月至1996年12月,挂职任徽州区杨村乡党委副书记);

1997年2月至1999年9月,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纪检组长;

1999年9月至2001年2月,徽州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1年2月至2004年10月,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市委党校县干班学习);

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6月至2014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4年9月至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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