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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民用航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小舟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时间:2018-06-05 17: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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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阜阳市委批准,阜阳市纪委监委对阜阳民用航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小舟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李小舟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违法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单位报销。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阜阳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阜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小舟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由正处级领导职务降为科员级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阜阳市纪委监委)

李小舟简历

李小舟,男,汉族,1962年9月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阜阳行署教育局人事科工作,1984年10月阜阳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秘书,1990年8月任阜阳行署办公室正科级秘书,1994年3月任阜阳行署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秘书,1996年9月任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02年5月任阜阳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06年1月任阜阳民用航空局局长、党委书记,2018年4月被免去阜阳民用航空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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