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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勇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时间:2017-12-25 15: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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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无为县委批准,无为县纪委对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勇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对其初核、约谈提醒时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心存侥幸,不思悔改,边退边收;违反廉洁纪律,收受钱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及“亲”“清”政商关系,并对县城投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在担任县城投公司主要负责人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不仅自身没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且公司多名班子成员上行下效存在收受他人钱物现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开发票冲抵招待费。

张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上率下,带头遵纪守法,但其忘记初心,理想信念动摇,纪律底线失守,政商交往失度,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报经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撤销县司法局局长职务,按科员级别确定工资待遇)处分。(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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