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泾县丁家桥镇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丁学东违规在村领取工资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丁学东在兼任丁桥村第一书记期间,违规在该村领取0.62万元工资等费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未将0.5万元补助款交至村集体资金账户,用于村招待、个人开支等费用。违纪所得已退缴。丁学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村委会主任柳立新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柳立新在2012年底收取资金4万元,未入该村集体资金账户,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用于该村招待等费用开支。柳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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