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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03-01 12: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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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德县新杭镇杨邯桥村原党总支书记李美芳违规领取种粮补贴等问题。2014年9月,在李美芳任新杭镇杨邯桥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新杭镇杨邯桥村桥西村民组集体土地1.56亩(基本农田)用于新建住宅,且该块田在新建住宅后,已不符合领取水稻良种等各种农田补贴条件,但李美芳仍违规领取2015年度补贴242.58元。2017年1月19日,新杭镇党委给予李美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二、广德县新杭镇杨邯桥村干部擅自改变救灾资金使用用途问题。2016年7月,新杭镇杨邯桥村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用途,将1.1万元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安排在22个村民组长名下(500元/每人),用于遗漏受灾农户救助和村组道路水毁简修。时任杨邯桥村党总支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裴仁华和刘帮林,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月18日,新杭镇党委给予刘帮林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受灾补助资金予以收缴;对裴仁华进行诫勉谈话。

三、广德县柏垫镇张复村村干部违规套取救灾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在王荣清、陈孝林分别任柏垫镇张复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期间,2012年至2013年,该村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9170元、冬令救灾资金3000元,违规截留村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18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违规将县农委配发的30台太阳能发放给村干部和村民组长;2016年违规调剂使用村民享有的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2017年3月3日,柏垫镇党委给予王荣清、陈孝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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