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辛县江集镇农林水综合服务站站长徐忠违纪问题。徐忠在担任江集镇农林水综合服务站站长兼江新村包村干部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两次挪用征地补偿款650000元借给他人使用;伙同他人套取征地补偿款395025元;截留占有村禁烧经费2000元。利辛县纪委给予徐忠开除党籍处分,将其违纪所得没收上缴财政,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涡阳县闸北学区李楼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常敬阳违纪问题。常敬阳在任闸北学区李楼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坐支学费112600元用于学校开支,其中17100元由其个人保管;将学校公共设施出租,租金6000元占为己有。违反政治纪律,2016年7月,在组织调查期间,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抗组织调查。涡阳县纪委给予常敬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将其违纪所得没收上缴财政。
三、谯城区十八里镇侯桥行政村党总支书记赵绍峰违纪问题。赵绍峰违反法律法规,2016年9月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骗取玉米连片种植种子补贴款2500元据为己有,谯城区纪委给予赵绍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其违纪所得没收上缴财政。(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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