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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07-06 11: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合肥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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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肥西县高店乡农经站原副站长卢跃擅自挪用财政奖补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卢跃先后4次挪用由其经手、管理的高店乡植树造林重点工程及绿色长廊财政奖补资金计6.42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6年7月15日,卢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挪用资金全部追缴。

二、长丰县岗集镇岗集社居委原报账员吴林峰报销侵吞聘用人员工资问题。经查,吴林峰在担任岗集社居委报账员期间,于2014年1月,填写单据报销发放了社居委3名聘用人员2013年度工资。同年9月,吴林峰利用职务便利,又以上述3名聘用人员名义,重复报销工资31000元,并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该款全部退缴。吴林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蜀山区小庙镇新民村原党总支书记徐守朝套取国家项目补偿资金等问题。经查,徐守朝在担任新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上报新桥机场高速公路绿化带涉及新民村青苗补偿款项目中,虚列青苗补偿亩数665.1亩,套取国家项目补偿资金266040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2年从村集体资金中挪用土地流转费66247.7元。2016年12月,徐守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套取、挪用资金全部追缴。

四、包河区义城街道郑伏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郑圣涛征迁安置违纪问题。经查,郑圣涛在负责郑伏村拆迁安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先后为不符合安置政策的徐某、王某某等6户违规安置回迁房面积1305平方米、违规支付拆迁安置过渡费约104万元。2016年12月,郑圣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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