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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杠精”老付

时间:2019-10-15 09: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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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笔录中这部分内容记录的不准确,留置对象曾向施工单位索要过两笔钱,后来因害怕组织调查返还了其中一笔,我们必须将这一笔索贿款的返还时间精确到日,还款背景也要记录清楚,防止后期在审理、起诉等环节出现问题。”

“我认为此时不适宜找留置对象家属谈话,应该先询问该案中的其他关联人,从外围摸清此事的来龙去脉,比从内部突破要好的多。”

晨会刚开始,老付就已经和案件组的其他成员“杠”上了。

老付,全名付春雷,是案件组里出了名的“杠精”。每逢案件讨论,只要老付在,任何一点瑕疵,都别想逃脱他的“火眼金睛”。而且,不仅在办案时,只要是跟业务有关的事情,他都要“杠一杠”。一次闲聊中,听到案管室同事说:“老付真是有水平,连我们案管室制作的表格都要‘找找茬’,非说我们的表格设计不合理,给领导汇报后,还真就按照老付的建议修改了。”

虽然老付时常和大家“抬杠”,我们却越来越喜欢、越来越佩服这个“杠精”。因为,“杠”的前提,是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充分熟悉和精准把握,是对案情每一个细节的深入思考。

有一次,在核实被审查调查人与案件相关人之间的不正常经济交往中,由于谈话对象的不配合,案件一时陷入困境。开展案件研讨时,老付突然想起了什么,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半小时后,老付气喘嘘嘘地回来了,高兴地说:“有了,有了。”原来,老付印象中记得,曾在被审查调查人居住的小区门口看到过一个便民超市,这家超市的名字和被调查人女儿的名字是同音,他又特意去确认了一下。抓住这个“线头”,我们展开调查,发现这间门面房的产权所有人正是案件相关人。之后,我们经过多方核查,案件顺利突破,被审查调查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理。

如果不是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工作,如果不是抱有敢与问题“杠一杠”的较真态度,想方设法寻找线索,那么一些不起眼的蛛丝马迹就有可能会被放过,案件的查办或许将陷入“僵局”。

纪检监察工作强调严谨规范,老付的“杠”更显得尤为可贵、值得学习。在工作中,只有“杠精”多一些,遇见问题多“杠一杠”,才能“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把每一个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查实,才能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受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周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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