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作为怀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我,第一次被抽调参与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执纪审查工作。
纪检监察七室是完成人员转隶后新成立的部室,负责人田亚是检察院原反贪局副局长,《监察法》出台后面对新的法规、条例,新的文书格式,新同事的办案风格......很多东西都需要我去重新学习、调整、适应,面对这么多的变化,心里有些着急,虽然在努力学习,可“本领恐慌”四个大字却一直压在心头。
参与办理某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确权中侵占集体土地等问题的违纪案件中,田主任带领大家对案情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按照线索先易后难,先下后上,先扎实外围后攻取中心的策略,制定了完整细致的核查方案,稳扎稳打开展核查。
“我没有做过。”陈某在接受调查时,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他对某些问题的回答态度很坚决,语气很肯定。
“你说你没有做过,那这个时间你在干嘛?”田主任神情平和地问道。
“这……我不记得了……”在回答某些关键问题时,陈某却显得很犹豫,一时间,谈话陷入了停滞。
这时田主任走出谈话室倒了杯热水将之前通过走访核查取得的相关材料拿在了手里,意味深长的说:“与陈某面对面‘亮剑’的时候到了。”回到谈话室,田主任将倒好的水放在了陈某面前,随后把几份略显发黄的证据放陈某面前。并没有多说一个字,却明显看到陈某手握水杯紧盯着材料上自己的签名脸色有些发白,嘴角微微地颤抖,双手不停地交叉,沉默了一会,喝了一口热水:“那天我……”
在严密的证据链条面前,陈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纪实事。前期周密的准备和细致部署在这一刻显示出了成效。听到陈某对违纪实事的忏悔,我深切体会到纪检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本心。
从发现问题线索到严肃惩处,纪律处分最终目的都是帮助违纪人实现自我反省和自我革新。违法总是从破纪开始的,通过“四种形态”帮助违纪人员认识错误,不让问题由违纪发展至违法,这才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真正意义。我想,相对于党纪国法对他的惩处,他能够认识错误,回归“为乡亲父老多做些好事”的初心,不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本意所在吗?可能工作方式在改变,工作氛围在改变,但执纪审查的本心如一。
收拾完桌上的卷宗,和同事们一起走出办公室,门外又已是夜色茫茫,灯火阑珊。初春的夜,乍暖还寒,但我们的心中却有一簇火苗在燃烧,我知道,那是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忠诚与担当。(怀远县纪委监委 郭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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