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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义务植树诠释“护林员”职责

时间:2018-03-15 08: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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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我们纪委监察委的几位同志参加了区里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现场人头攒动,煞是热闹,人们挖树穴、扶树苗、施肥、填土、浇水,个个挥汗如雨,一会功夫一行行整齐有序、迎风挺立的树苗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假以时日,经过护林员不断的修剪整形、施肥、除虫、补栽,这里将会呈现出花香馥郁、绿意葱茏的景象。

俗话说,三分栽,七分管。树木生长尚且如此,而政治生态更需要不断地予以治理和净化。由此,我想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形象指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实践“四种形态”,当好“护林员”。

一个时期以来,有些人在管党治党、监督执纪工作中“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只盯着几个极少数严重腐败分子,而忽视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状况,没有举一反三地对共性问题进行治理,难免疏于对“森林”的日常维护,导致“病树”、“歪树”日益增多,有的甚至演变为“烂树”。另一方面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管党治党浮于表面,局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及时地治理,扩散开来侵害了“森林”肌体。因此,必须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既要以菩萨心肠正“歪树”治“病树”,又要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拔“烂树”,营造山清水秀、枝繁叶茂的政治生态。

“四种形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于没有违纪违法,但理想信念已经淡薄、思想道德基石开始松动的“歪树”要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使其祛邪扶正、强本固体。对于有各种违法行为,还没有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病树”,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第二种、第三种形态,通过严肃的党纪政务处理和教育诫勉,使其改正错误。对于极少数的“烂树”,则必须运用第四种形态,对其连根拔起,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忠实履行“护林员”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常态。(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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