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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学习贯彻“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部门党组会商机制建设”座谈会精神

时间:2021-04-06 10: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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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3月26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部门党组会商机制建设座谈会暨监督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精神。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杨长俊主持会议并讲话,纪检监察组在肥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传达了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部门党组会商机制建设座谈会暨监督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特别是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樊勇同志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会商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派驻机构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为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组和党组加强会商,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要求。二是要充分肯定加强会商机制建设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我组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派驻改革的要求,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持把准监督重点,着力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在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中率先制定《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通气通报制度》《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联系会议制度》等,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定期会商机制、政治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重大事项协调联动机制、重要案件会商机制等“五项机制”。2020年以来,纪检监察组10余次会同各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党组负责同志“一对一”交流沟通20余次,制发《重点工作提示函》10份,做到工作安排及时交流、重要事项随时沟通、重大情况相互通报,较好形成了纪检监察组监督专责与各单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各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效推进、有效治理。三是要充分发挥加强会商机制建设的作用。要从会商时间、内容、范围、形式、人员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新形势、新常态下加强会商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工作会商机制,把定期会商作为监督和支持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平台,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履行中央巡视问题整改的监督职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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