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
《意见》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转变、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责任落实、制度建设、问责追责、督促检查等10个方面从严要求,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同时,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建立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着力推动《意见》有效落实。
《意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全党、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及时向省委报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和规矩坚决维护和执行,坚决落实“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主动请示报告。(驻省经信委纪检监察组)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