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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王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11-20 08: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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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宿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王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琦背弃职业操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琦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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