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党员和村干部,我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明知何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仍同意其申报并出具虚假申报材料,致使其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自己也因此违纪受到处分,我深感愧疚……”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蒲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对标对表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聚焦线索排查、明察暗访、专项督办等关键环节,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区纪委监委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过走访了解、暗访检查、交叉互查、专项巡察等形式,全面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贫、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流转管理拨付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梳理排查问题及问题线索;通过部门联动集中排查、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强化震慑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问题,党员干部在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中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我们建立了区乡纪委‘分级负责、两级联动’的严查督办工作机制,各纪检监察室与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典型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处置协调、落实包保、集中督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大扶贫领域“一案双查”力度,既查扶贫领域具体责任人,又注重对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坚持每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力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据统计,2019年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牵头整改问题17个;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件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6人,问责6人。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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