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绩溪县纪委监委坚持将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推进审查调查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相关机制,着力提升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在严格贯彻执行《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审核工作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制度,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执行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建立并执行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主责、主管常委具体抓和抓具体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确保受理的信访件阅批率达100%,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县纪委负责同志亲自接待、协调指导重要集体访或重复访的处理工作,直接听取重要信访件调查情况汇报,有效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老大难”问题。
推行重要信访举报件领导包案督办制。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协调和处理所联系单位的信访举报问题,特别是对所联系乡镇的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确保信访举报件能及时有效办理。(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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