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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黄山区:以案说法 开展庭审教育活动

时间:2019-02-14 08: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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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庭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比其他教育都要震撼和生动,让我们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具有更真实和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对方某、周某生等十二名被告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黄山区乌石镇地里溪村原村委会主任汤永华为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百名党员干部、社会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周某生先后7次邀集多人到被告人汤永华位于黄山市黄山区某小区家中进行赌博,被告人汤永华在明知被告人方某、周某生等人实施赌博诈骗的情况下提供场地,充当“保护伞”并收取场地费人民币2000余元,并经查实,汤永华在其中诈骗数额为7万元。

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旁听者身临其境,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教育性。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更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时刻警醒、鞭策自己严守党纪国法、远离职务犯罪,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让党内法规教育和法律教育有效结合,给党员干部真真实实打好每一剂‘预防针’,让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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