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主管部门,你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未履职到位,致使太平湖镇二都村套取项目资金,形成账外资金,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履职不力责任。现提出以下监察建议……”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监委严肃查处了黄山区太平湖镇二都村通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私立“小金库”的问题,对项目主管单位区移民局、水利局、扶贫办、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重点针对各项目主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突出建议,一定要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加强法纪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和防止“小金库”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定位、服务大局,紧盯脱贫攻坚等领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加大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的审查调查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
《监察建议书》下发后,黄山区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还特意召开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议,推动落实财政内控建设。其他相关单位也高度重视,对照监察建议积极整改,严格倒查,加强教育,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赌赛漏洞。
黄山区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监察建议书作为“监督挺在前”的重要手段,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以强有力的监督层层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再监督”文章,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监察建议14条,督促完善制度6项,推动解决问题17个。(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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