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救灾款分给不符合条件的自家亲戚并且骗取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我已认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因先后两次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骗取养殖补贴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太和县某村支部书记郭某作出如此忏悔。
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增强基层贫困群众获得感的同时,也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深刻警醒。太和县以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聚焦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多举措严格管理问题线索收集、处置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问责,打出组合拳,对扶贫领域“微腐败”进行“大起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拓宽信访渠道,该县一方面通过精心打造来信、来访、电话、网站、微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聆听群众诉求,收集问题线索;另一方面,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在扶贫领域审计、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共享机制,统一移交县纪委监委研判处置,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为做到监督对症下药,县纪委监委会同财政、民政、农委等职能部门,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不定时间、不打招呼,采取专题调研、巡回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主动深入一线查找问题线索,着力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同时,制定了《2018年太和县扶贫领域益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明确了乡镇纪委的4个方面14项监督重点,实现了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区域全覆盖、监督事项全覆盖。明确了乡镇工作室8个监督重点,重点突出了对乡镇党委、政府以及乡镇纪委的再监督。
为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得到处置,该县还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快速通道”,优先研判处置中央、省委巡视交办件和各级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核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严肃查处。一般性的问题线索,由乡镇纪委、乡镇工作室查办;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从严从快立案审查。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待,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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