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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推行“1234”工作法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

时间:2018-09-19 09: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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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行”1234”工作法,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中心,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压实“两个责任”。压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镇街纪(工)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镇街党委书记与各村、社区均已签订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镇街纪(工)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守责任担当,突出监督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聚焦“三项职责”。积极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实现“三转”。以转职能为核心,突出主业主责。按照“两个责任”落实要求,细化职责分工,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不再负责项目建设,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将工作时间和精力聚焦在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以转方式为关键,提高工作效能。立足实际,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努力创新思想理念,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以转作风为保障,严明纪律要求。着力带头转变作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在工作生活上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及家人,以优良作风彰显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纪检部门履职的重要抓手。纪委加大了谈话函询力度,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下功夫,从小处入手、从日常抓起,把党内监督体现在平时,使每一名党员都在纪律约束中。对违纪情节轻微、不予纪律处分的党员,责令其向组织写出深刻检查,敲响警钟;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仍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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