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芜湖镜湖:促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

时间:2018-08-31 15: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我作为一名社区纪检干部,一定会严守党的纪律,学好党纪条例,运用好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汀棠公共服务中心莲塘社区纪委委员邵馨华在社区党总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感慨地说。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芜湖市镜湖区采取多种形式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迅速在辖区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营造起全区良好的政治生态良好氛围。

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学习形式。各党工委(党组)第一时间打印《条例》内容发给全体党员进行学习,确保学习对象全覆盖;同时利用互联网+形式,在QQ群、微信群、微信公共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条例》相关知识,让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自觉遵守党纪,绷紧廉洁弦,做好带头人。

课上课下相结合。各单位结合书记上党课、“党员活动日”等党课形式,由领导班子领学。领导班子成员在社区(村)党课上带领大家学习《条例》内容,重点讲解“改、增、删”部分的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党员行为,真正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同时党员自觉在课后撰写心得体会,使学习更有深度、有思考。

集中分散相结合。各社区(村)党支部通过组织专项研讨的形式,学习《条例》内容,同时组织每个党员发表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互相分享心得体会的形式,让大家对《条例》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此外,每位党员利用课余时间浏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翻阅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等,并撰写学习笔记。广大党员纷纷表示,要主动当好学习《条例》的宣传员、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员,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芜湖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