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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巡察组全面反馈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情况

根据书记专题会研究意见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6月20日,黄山区委两个巡察组及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分别向3个区直单位党组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

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区委共派出两个巡察组,于3月19日至4月24日分别对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新局(含体育局)、区安监局四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决落实区委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严格按照“六个围绕”要求,深入查找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期间,共开展谈话111人次,查阅各类资料3209份,受理信访1件,发现面上问题59个,发现问题线索2条,交办立行立改事项22项,形成专题报告6份,提出意见建议29条。

会议指出,要抓住“三个重点”:要重点突出政治巡察。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要旗织鲜明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巡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规矩意识;要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做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造价变更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要重点抓好制度建设。要通过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制度建设上存在的短板,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整改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精神,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整改、保障整改、推进整改,做深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健全问责机制,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

反馈结束后,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巡察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实事求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示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求实效。(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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