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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严格落实《条例》让处分决定发挥应有效力

时间:2018-06-07 10: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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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楼村的各位党员、各位村民代表,今天镇纪委把大家召集到这里,主要有三件事,一是向大家宣读对牌楼村党总支部原副书记阮熙华给予留党察看的处分决定,二是通报其违纪事实情况,给在座的党员敲敲警钟、受教育,让大家引以为戒,三是当众退还其侵占、违规报销的钱......”“没想到我被侵占的钱镇纪委还能亲自退到我手里......”“阮熙华这件事给我的最大教育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自以为手段高明,做的隐蔽,其实是自欺欺人......”这是南陵县三里镇纪委在该镇牌楼村利用宣读纪律处分决定并开展廉政教育的场景。

上述场景只是南陵县各级纪检监察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处分决定宣读等相关事项执行,抓好执纪审查最后一个环节,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真正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中一例。正如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所说“查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查处形成震慑,充分运用好所查处的典型案件这个鲜活的生动教材来开展警示教育,对身边的人‘咬耳扯袖’,让身边的人受到深刻的教育,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警醒一片效果,真正起到‘不敢’‘想’的作用”。

规范化执行。严格按照《条例》分类实施。案件审理室统一制作《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登记表》,实行“一人一表”制,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待向受处分人送达、按规定宣布及职务职级调整等执行到位后,分别由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登记表》相应栏加盖印章,确保党政纪处分执行落实到位。2018年1月至5月,南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计处分65人次,均按规定执行到位。

常规性检查。制定详细台账,定期开展检查。每年5月期间,根据上级纪委关于报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有关规定,成立由审理室及基层纪委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认真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年初以来,对受处分人员均进行了逐人逐案检查,同时认真填写《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并做好汇总工作。

全覆盖回访。科学制定计划,全覆盖进行回访。坚持把回访教育工作始终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侧重点,按照到期必访的原则,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政治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以及向其宣传党的纪律条例等有关政策,强化其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回访结束后,建立回访档案,对每个回访对象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档。(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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