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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017年立案247件

时间:2018-03-01 10: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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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霍山县纪委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线,不断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正风肃纪,抓实执纪审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79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52件,立案247件,结案233件,党政纪处分231人,组织处理238人。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查违反作风建设行为。共开展作风纪律督查10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

破解难点,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破解乡镇纪委能力不足的难题,通过抓好落实“三转”到位,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联系指导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等方式,按月及时召开纪检监察工作调度汇报会,持续加强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2017年度全县乡镇纪委立案145件,同比增长52.6%,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58.7%,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县情实际,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五保、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财政专项扶贫等方面问题,分类分段安排了十个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采用面上展开、突出重点的方式,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重点整治,建立了“一月一梳理”、“一月一调度”等工作机制。通过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线索138件,处理11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诫勉谈话30人,提醒谈话11人,通报批评3人,约谈2人。问责村党支部2个,相关人员2人。

精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四种形态”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准确把握和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全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3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0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4%;第二种形态220人次,占34.6%;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1.5%;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0.5%。(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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