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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构建“6+N”制度体系 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近日,淮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淮北市委巡察工作六项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巡察工作流程以及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等工作进行规范,初步建立了巡察工作“6+N”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规定》涵盖了巡察工作的准备开始、进驻动员以及巡察报告起草、问题线索反馈和移交等方面,贯穿巡察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厘清了职责、明确了任务,为巡察工作提供了规范性的“行动指南”,帮助巡察人员更好更快理解和把握各阶段工作任务和重点,确保巡察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下一步,淮北市委巡察办将进一步加大探索和实践力度,促进“6+N”制度体系开枝散叶,以已经出台的《规定》为主体,完善健全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外部协调、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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