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定远县在高规格组建巡察机构、多轮次开展巡察的基础上,把扶贫领域纳入巡察工作重点范围,盯紧资金项目和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搭建巡察平台。打破县乡村之间和扶贫等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块的状况,搭建纪检、扶贫、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横向联动的信息平台,构建扶贫领域巡察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同时,搭建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帐,集中管理,分类处置。
拟定巡察清单。围绕扶贫资格确认、危房改造、低保户认定、五保补助、专项扶贫资金、困难群众补助、小额贷款、扶贫助学等8大领域,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流程图9大类28项,亮明纪律“红线”,做到巡察监督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加密巡察频次。出台扶贫领域巡察工作方案,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经常性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巡察出的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扶贫项目、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
经过努力,今年初,全县贫困人口由2016年初的 7.3万人减少到4.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8.8%下降至5.2%。今年将再脱贫2.97万人,贫困发生率进一步下降到2%。(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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