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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把准脉严追究筑牢“带病提拔”防火墙

时间:2017-12-10 07: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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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日前,蚌埠市委印发《蚌埠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多管齐下,从“四个强化”发力,严把选人用人关。

强化日常了解。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观察干部综合能力和道德品质。通过调研座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群众口碑。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把党风廉政、督查问责、提醒函询诫勉、巡视巡察反馈、审计结果、信访举报、奖励惩处等情况作为档案重要内容。

强化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日常了解情况及基础信息档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线索,查找问题,并根据问题线索,提出对干部谈话、函询、专项调查等建议。重点加强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干部的分析研判工作。

强化任前考核。分层级、分类型细化任前考核工作,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意向性人选坚持干部档案审查在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在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在先、有关信访举报调查在先,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提前审核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人选信访、涉案、立案等情况进行梳理,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和问责机制,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干部“带病提拔”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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