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惠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到巢湖调研,并就抓好改革试点作出指示。巢湖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刘惠同志来巢调研讲话精神,明确“三抓”举措、“十定”方案,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明确“三抓”举措,坚持党委负主责,市委书记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一是抓好深学细研。按照刘惠同志“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要求,将深学细研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对涉及改革的程序性、细节性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细化深化优化。二是抓好任务落实。将改革试点工作当作市委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制定逐项任务清单,给“施工队长”和全体“施工队员”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建立市委督办和红色预警机制,确保所有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在改革过渡期间,注意发现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形成制度成果。三是抓好优化融合。对纪委人员和转隶人员通过实行集中办公、促进沟通交流,真正做到“机构职能全融合、人员编制全融合、办公场所全融合、思想交流全融合、活动安排全融合”。同时,按照“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的方式强化对全体干部的学习培训,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对纪委人员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培养既懂纪又懂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明确“十定”方案,市纪委牵头抓总、细致谋划、履好专责。通过“定任务清单、定人员融合方案、定内设机构干部调配方案、定合署办公场所调配方案、定人大选举任命方案、定监察委挂牌方案、定个人自学计划、定集中培训方案、定线索清理方案、定高效运转机制”等,制定时间表、绘制路线图,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平稳高效、推进落实。
目前,巢湖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和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通过,《人大选举程序方案》等其他配套方案正在研究制定,第一期个人自学计划和集中培训计划已经下发。人员转隶、机构组建、选举任命、成立挂牌等各项工作确保按序时推进落实。(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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