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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12-08 15: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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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烈山镇青谷社区党总支委员刘远圣未及时上报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青谷社区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刘远圣未及时将信息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致使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继续领取低保金共计8930元。2017年11月,刘远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宋疃镇古饶社区党总支委员王子辉未及时上报更新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问题。2012年5月,古饶社区居民赵某某一家三口申请并享受低保。2013年4月,赵某某妻子李某某死亡。2015年8月,审计发现李某某死亡并取消其低保资格。王子辉作为古饶社区具体负责低保工作的党总支委员,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将李某某死亡信息上报更新。2017年11月,王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宋疃镇宋疃社区党总支委员李居情未及时更新低保户信息问题。2011年4月,宋疃社区北西组李某某户申请并享受低保。2014年6月,李某某用妻子王某的身份证购买一辆福特福克斯汽车。李居情作为宋疃社区具体负责低保工作的党总支委员,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将李某某拥有车辆信息上报更新。2017年10月,李居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古饶镇半峭社区文书常明堂出具虚假低保证明问题。2013年10月,半峭社区居民李某某在申请办理低保时,常明堂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未能如实填写李某某拥有车辆信息,导致李某某享受低保。2017年11月,常明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古饶镇新村居委会原文书赵钦未及时上报更新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问题。2011年3月,新村社区居民邱某某申请并享受低保。2015年1月,邱某某死亡。2015年8月,审计发现邱某某死亡并予以退保。赵钦作为低保户动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没有及时将邱某某死亡信息上报更新,致使该户违规领取低保金1890元。2017年11月,赵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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