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县镇宋沟村原党总支书记高文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10月,高文德任旧县镇宋沟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公款吃喝,从村办公经费中支付招待费2.3万元,其中用于烟酒支出3751元;违规发放村干部电话费补助4500元。2017年11月,太和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高文德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二、苗老集镇原党委书记张琼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2013年5月,张琼提议并决定借用安徽恒硕纺织品有限公司车牌号为“皖KHS039”北京现代车辆供苗老集镇政府使用,且没有签订协议,违规借用长达一年多时间,至2014年7月组织调查时,才将该车辆归还原企业。2017年11月,太和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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