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立足于保证扶贫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强化对乡镇扶贫攻坚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中,专门成立5个专项巡察组,对10个乡镇扶贫攻坚落实情况进行机动式巡察。
配优人员突出整体性。市委统一组建、统一命名、统一授权5个专项巡察组,采取交叉巡察的方式开展工作。组长全部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正科级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市扶贫办委派,组内分别配备综合文字、财务和扶贫业务等工作人员。
“五查五看”突出全面性。一查“两个责任”落实,看相关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是否查处到位;二查政策落实,看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三查资金管理使用,看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虚列项目骗取套取问题;四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挥霍浪费,以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五查纪律执行,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贿赂、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以及不按照规定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扶贫对象户等信息资料,剥夺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问题。
进村入户突出精准性。巡察期间,巡察组须在每个乡镇抽查6至8个行政村,贫困村必查,每村入户调查不少于8户。除到贫困户了解扶贫相关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外,还必须随机选取2户一般群众,重点了解评议贫困户时村民组是否开会,是否公示;是否知道村里贫困户数量,对选出的贫困户是否有意见,是否有更困难的家庭未被评为贫困户;有无问题需要反映等。(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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