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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王爱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7-11-24 17: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厅局级干部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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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王爱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爱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改建公房归个人使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房产;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爱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充当“两面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家族谋取私利的工具,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爱华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合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爱华简历

王爱华,女, 1963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庐江人,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

1984年11月任中房合肥分公司规划设计室技术员;

1993年7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办事员;

1993年9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设计处副处长;

1998年1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设计处处长;

2000年6月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局长;

2002年3月任合肥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1月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17年9月11日,省委免去王爱华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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