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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出台规定对巡察反馈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针对六安市委赴舒城县脱贫攻坚机动式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县委今年两轮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已认真梳理,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盘点销号,逐项整改。并引以为戒,对全县扶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再体检”、“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着力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政策精准落地,如期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任务。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扶贫资金及项目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近期,由该县纪委牵头,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舒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舒城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舒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标准和流程,强化监督,堵塞村级财务乱收乱支,小型工程建设(预算50万元及以下)拆标分标、规避监管,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效率低等漏洞,并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拨付谁监管、谁验收谁把关的责任机制,强化了监管力度。(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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