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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95件

芜湖县注重发挥巡察震慑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升巡察工作实效,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靶向“精准”,在前期准备上下功夫。巡察前,认真研究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明确业务特点和工作职能,分析研判可能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结合纪检信访件、检察院、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干部提前做足功课,“备足弹药”,做到资料实、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巡察工作精准发力。采取巡察组长不固定、巡察成员不固定、巡察对象不固定,“三个不固定”和巡察组长“一次一授权”,实施“先定单位后定人”的巡察队伍组建模式,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特点,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专业骨干组建巡察组,保证真巡察、真发现问题,强化巡察探照问题能力。

聚焦“问题”,在专项巡察上做文章。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取“自选动作”开展专项巡察。先后实施两轮“小微权力”专项巡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申请、残疾证办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农村危房改造”等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事项,查找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微腐败”。开展一轮粮食系统“机动式”巡察,直接聚焦粮食收购、粮食储存、粮食质量、应急保供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延伸。

围绕“质效”,在巡视巡察联动上出新招。结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确定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巡察方面。今年以来,结合省委、市委对该县的巡视巡察工作,县委主动领责,专题研究,强化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问题列入县委巡察内容。同时,建立县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参与巡察整改的“3+1”工作机制。即,县领导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做到“心里明”、“压责任”、“全督导”。

自2016年启动巡察以来,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95件,纪律处分29人,组织处理69人,制定整改措施246项,建立完善各类制度69项,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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