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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铸执纪铁军 严防“灯下黑”

时间:2017-11-17 09: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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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郎溪县纪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铁军。

夯实主动被监督意识。利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契机,县纪委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会,会前定好学习计划,会中做好学习发言,会后撰写学习心得,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条例一准则”等党纪党规,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同时,还采取专题通报及时学、警示案例定期学、工作业务交流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学习各类典型通报2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10余场,受教群体覆盖到县、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

拓宽主动被监督渠道。县纪委以郎川清风网、政务信息公开网等为载体,主动公开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让群众在知晓了解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到对纪检监察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中,将群众监督置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全过程。此外,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线索,快速办理、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公布处理结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主动被监管机制。县纪委把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关键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印发《郎溪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郎溪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十不准”》,用制度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举止。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收入等,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处理。(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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