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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校长领衔做假账 纪委深挖一锅端

时间:2017-11-16 15: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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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2016年3月,蚌埠第十七中原校长郑永琦被群众实名举报违规设立“小金库”。蚌埠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立即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郑永琦1993年8月芜湖师专毕业分配至蚌埠第十七中学任教,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逐渐成长为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然而随着权力的提升,面对金钱的诱惑,郑永琦忘记了教育者应有的道德操守,走上了逾越党纪的歧路。

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蚌埠市新城实验学校和蚌埠市铁路中学从第十七中学借用教师代课,两学校共支付给第十七中学代课费37000元。郑永琦领取代课费后,没有交给本校财务入账,而是占为已有,私设起了“小金库”。2016年3月,蚌埠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此问题线索开展核查,郑永琦眼见纸包不住火,为了逃脱纪律审查,利用职权要求学校副校长崔元生、总务处主任李辉、团委书记胡荣、教务主任张廷岩、教师郭庆军与会计报账员袁春军等人相互串供,不惜以做假账的形式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企图以此对抗组织调查。然而在严肃的党规党纪和纪律审查面前,郑永琦等人最终露出了马脚,受到了组织严肃处理。一方面,郑永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另一方面,郑永琦编造谎言、订立攻守同盟和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销毁伪造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其行为已严重违纪。

【处理情况】

2017年8月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永琦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副校长崔元生没有如实上报小金库收支款项,并帮助郑永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速、李辉、胡荣、张廷岩、郭庆军因做假证对抗组织审查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袁春军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违纪者说】

第十七中原校长郑永琦在接受处分时忏悔道:“面对良好工作条件和优厚经济待遇,我不知珍惜,而是把手上的一点权力,变成贪污的渠道,设立‘小金库’。面对审查时,为了逃脱纪律审查,还召集部分老师“耳提面命”了一番,掩耳盗铃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中’,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执纪者说】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一批批违纪违法的官员不断被查落马,彰显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与此同时,一些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不仅没有树立起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反而一味自我放任,甚至不断采取各种花样,对抗组织审查,通过编造谎言、订立攻守同盟、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销毁伪造证据材料等方式,挑战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应牢记“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对组织耍小聪明、玩心眼。(蚌埠经开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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