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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重点查处30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11-15 16: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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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省纪委将我镇2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作为省纪委督办件后,我镇高度重视,调配力量重查处,县纪委参与调度并指导,这两起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许多执纪审查方法和技巧,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提升,这是书本上学不到的……”无为县石涧镇纪委书记赵昌棋如是说。

2016年以来,无为县先后有30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被省纪委确定为督办件。为扩大督办成果,县纪委另选取了32个类似问题线索作为县级督办件,保证督查时间、人员和效果三统一。

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县纪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调度,及时听取问题处置情况汇报,约谈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镇党委书记和镇纪委书记,强化压力传导,确保督办件高效办结。细化分工。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案件副书记专门负责,主管案件常委具体抓落实。同时明确案件室、党风室、审理室和案管室分工负责案件的指导、统计、把关和督办。

认真筛查,确保线索质量。为切实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通过多种渠道,集中排查纪律审查、巡(视)察、来信来访、审计、网络舆情等方面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由信访、案管和检查室集体讨论,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违反八项规定等领域重点问题,梳理具有一定可查性和典型性的问题线索,提出初步意见,再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终上报结果。

强化查处,统筹力量调配。调动全员力量,按照一般问题线索乡镇查、重点问题线索县纪委查的原则,对问题线索单一的简单案件,发挥县纪委办案协作区作用,调配周边乡镇办案力量与所在乡镇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县纪委四个检查室作为协作区指导联系,随时掌握每个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对问题线索复杂、案值数额较大的案件,县纪委除了自身办案力量外,还从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调集人员组成调查组直接进行审查,使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做到了面上整体推进,重点攻坚突破。

加强督导,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案管室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并与党风室每周督办一次,及时掌握处置进度;县纪委每2周召开一次调度会,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审核关口前移。在案件立案前分管案件负责人审核把关,结案给予处分前审理室、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严格把握程序。编制下发纪律审查、审理模拟卷宗,对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和审理等各个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督办件程序到位、内容合法。

在督办工作开展中,该县严肃查处了襄安镇汪桥村挪用扶贫资金及贪污腐败窝案,无城镇黄汰村套取征地补偿款腐败窝案,石涧镇多名村干部办理低保违规案等问题,这些案件的查处,在全县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截止目前,省纪委30个、县纪委32个督办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理161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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