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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加大基层案件查办力度 1-10月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数占全市72%

时间:2017-11-15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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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巢湖市纪委不断强化基层纪委执纪监督作用,加大基层案件查办工作,通过采取强基础、抓教育、重协作、严考核四项措施,不断提升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今年1至10月全市共立案139件,其中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数100件,占全市总数72% ,基层矛盾得到化解,群众利益得到了保障。

强基础,提供组织保障明确要求乡镇党委配齐配强纪委副书记、委员,在班子分工时,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调整,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减压”,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上。

抓教育,提升办案能选派乡镇纪委办案骨干到市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12人次,抽调基层纪委人员参与和协助市级案件查办工作20人次,通过以案代训,使乡镇纪检干部掌握涉案文书格式和案件查办程序,有效地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重协作,发挥办案合力。在协作区办案中,按照“地域邻近、便于工作、优势互补、增强合力”的原则,将全市17个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划分为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由市纪委分片常委担任各协作区负责人,并从辖区镇街专门选调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驻点集中办公、专职专用,共配备协作区成员20名,负责调查处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提升农村基层腐败案件查处能力。

严考核,激发办案动力。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定期分析办案形势,层层分解办案任务,形成基层纪委办案压力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纪委办案的积极性,激发基层纪委办案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不想办案、不主动办案和办不好案的问题。(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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