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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建立四项机制 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1—10月立案290件

时间:2017-11-01 08: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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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霍邱县纪委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准确运用,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1至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90件,其中科级干部22件2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7人。

建立约谈调度机制。针对全县纪律审查工作开展不平衡,对无立案件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定期召开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对纪律审查工作排名靠后的单位,约谈党委(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委局班子成员深入到所联系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调度纪律审查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同时采取电话催办、派人协办、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进度。

建立问责奖惩机制。结合县情,县纪委制定了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纪律审查工作从“量”和“质”两个方面量化细化,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久拖不办等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严肃问责;对纪律审查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审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建议优先推荐使用。 

建立合作联办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案件性质,建立执纪审查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党风政风、案管、信访等职能室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查办,必要时抽调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等单位人员参与,合力查办,有效地整合了纪律审查力量。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安徽省实施办法要求,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按审查方案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全程跟踪监督,督促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对违反纪律审查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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