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继续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指导力度,采取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严格考核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
回归主业落实办案力量。县纪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镇纪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确保专职专用、履职到位。目前,全县31个镇的纪委书记全部回归主业,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同时,还要求各乡镇配备一名专职纪委委员,配合乡镇纪委书记做好监督执纪日常工作。
严格考核压实办案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除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外,同时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制定出台《责任考核办法》,对各镇、各部门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单独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机制,使各镇纪委对案件工作心中有数,着力增强各镇纪委办案的责任感。
抓实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县纪委定期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例会,进行集中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组织案件培训会,对各镇纪委书记、专职干事进行集中培训,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开展以案代训,抽调各镇纪委书记参与重大案件查办,实地培训,提升案件查办的技能技巧,切实提高镇级纪委工作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
强化督办增强办案实效。修订完善委局机关领导包片、乡镇工作室包镇督办案件工作制度,分6个组分包31个镇,协助基层纪委摸排案件,制定调查方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转办基层信访件的督办力度,指导各镇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对各镇案件线索的研判指导,对各乡镇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反映问题单一,易办易结的案件,由镇纪委自行调查;较为复杂的案件,县纪委予以协助或由乡镇纪检工作室领办,确保办案力量,严把案件质量。
截至目前,全县31个乡镇纪委共立案373件,同比增长26.44;结案322件,同比增长68.6%;党政纪处分320人,同比增长74.9%。极大地整治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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