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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0-13 09: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宿州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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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砀山县曹庄镇靛池小学校长徐洪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9月和2016年9月,徐洪军未按规定,为两名教师私自批假,并违规收受总计价值人民币600元的礼品,徐洪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徐洪军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砀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马传周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马传周违规配备、使用办公室28.97平方米,超标准16.97平方米,马传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马传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超标办公用房予以腾退。(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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