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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构建市县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 确保党内监督无空白

2015年以来,滁州市将开展巡察作为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坚持市县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完成六轮对149个单位的巡察,8个县市区党委已巡察基层单位638个。通过巡察,全市共发现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5408个,移交问题线索2179 条,其中党政纪处分 742 人,移送司法机关 33 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22项。

强化组织领导,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理顺工作体制,强化责任传导,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抓示范带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主任由市纪委书记兼任,“五人小组”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两年多来市委先后召开各类专题会议34次,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抓机构建设,设立巡察“一办四组”,拿出12个编制,专门用于巡察机构建设,其中巡察组组长由正县级干部担任,副组长按副县级领导干部配备;抓工作规范,起草《巡察工作规范》,并作为滁州市地方标准正式予以发布,统一规范全市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巡察机构和人员、巡察对象和内容、工作方式、巡察实施、总结汇报、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和资料归档等操作程序。

突出问题导向,在创新方法上求突破。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创新方式、突出重点,保证巡察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立足破除“熟人社会”影响开展交叉巡察,采取“一轮一抽调、一轮一授权”的方式组建巡察队伍,在抽调组建巡察组时,坚持居住地、工作地、任职地、成长地“四必查”,实行巡察人员与被巡察地区单位之间全部异地交叉;立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板块式巡察、机动式巡察,正在进行的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采取板块联动方式,5个市委巡察组和授权八个县市区巡察组,对全市5个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13家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交叉巡察,巡察注重从部门、行业领域特点入手,认真查找收受红包、回扣等腐败易发多发现象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立足巡视巡察一体开展联动巡察,巡察组列席巡视组每周的工作例会,充分发挥市县巡察组熟悉情况的优势,形成巡视抓“面”、巡察破“点”的相互促进局面。

注重结果运用,在遏制治本上做文章。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和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到位,整改落到实处。实行立巡立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即时交办处理,限期办结。2015年至今,巡察交办立行立改问题131个,已全部得到及时解决;实行专项整治。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市直单位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交流干部住房问题等6个专项整治,在乡镇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纪委“三转”、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管理等6个专项整治;实行巡察回访。2016年11至12月,市委组织组建17个回访组,采取交叉回访、分片包干等方式,对所有96个乡镇和市直单位二级机构进行集中回访,检查整改情况,检验巡察效果。据统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86.45%,问题线索核查完成率92.13%,重新修订完善制度1883个,清缴各类欠款1.9亿元。(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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