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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注重“纪”“法”协作 形成反腐合力

时间:2017-10-13 08: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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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陵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总结交流了过去一年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盛九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令新及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全文学习了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有关文件,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交流了2016年反腐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审议了新修订的《中共铜陵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

会议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反腐败协调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各成员单位仍要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统一行动、同心协力,形成强大合力,努力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水平。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以及该市有关规定,加强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在重大案件线索移送、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中密切配合、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纪”和“法”的关系,注重“纪”“法”协作,合理使用和调配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力量,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实现办案人才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手段和业务上的优势,形成办案合力。要强化督查问责,把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责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对不按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铜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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