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着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丰富巡察手段,创新巡察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到位,形成震慑,有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实。该县已开展4轮巡察,其中,三轮常规巡察,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专业化组建巡察队伍。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职责承担任务。按照“1+4”模式组建县委巡察办和四个巡察组,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等相关单位抽调优秀人才成立巡察专业技术人才库。
精细化组织开展巡察。召开动员会、发布巡察通知、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巡察电话,广泛宣传巡察工作。制定巡察方案,编印《巡察工作手册》,以工作日志的形式盘点工作进度。对巡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分类进行移交。
多样化丰富巡察手段。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情况。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检查+调查”等方式,紧盯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巡察工作。
规范化做好整改反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巡察反馈报告。被巡察单位收到反馈意见后,20天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各自建立 “三级三类台账”,并于2个月内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反馈问题73个,移交问题线索66条,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组织处理56人。(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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