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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六个坚持”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市蜀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区情实际,以“六个坚持”为统领,持续改进和动态完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2017年下半年以来已对四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工作,累计梳理各类问题65件、待查证案件线索6条,有力发挥巡察“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纠是渎职的思想意识,将查找线索、发现问题贯穿工作始终。

二是坚持边巡边改。做到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巡查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标准一致。巡察组克服地域、人情和关系等干扰因素,严格落实实地巡察“七必查”,谈心谈话“十必问”等工作制度,防止标准不一,防止懒散懈怠,确保标准不降、尺度不松。

四是坚持忠诚担当。要求巡察干部将责任担当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到行动中,组织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考察巡察干部,每轮一授权、每轮进行点评,确保巡察干部守土有责,敢于担当。

五是坚持干净廉洁。制定了巡察工作“十项纪律”,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和“正人先正己”的要求,从办公就餐到言谈举止等对巡察干部严格要求,始终做到干净廉洁。

六是坚持学思践悟。在巡察工作中边学习、边思考,不断加深领悟,不断总结提高,让每轮巡察程序步骤更加规范,查找问题手段更加有力,提出整改意见更加贴切,将巡察成效不断提升到新的高度。(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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