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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四个力求”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肥东县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意识,在巡察对象、任务、方法、问题上力求做好“全、细、实、准”,并取得明显成效。

巡察对象力求“全”。按照巡察工作全覆盖要求,从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调阅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梳理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廉政风险点高的重点单位,作为先行巡察对象。初步拟定本届任期内五年巡察工作计划,每年巡察20个左右单位,确保本届任期内全县所有乡镇、县直单位全部巡察一遍。

巡察任务力求“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从严治党,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违反“六大纪律”等方面问题,细化每项巡察工作任务内容。尤其是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突出问题,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巡察步骤力求“实”。通过在被巡察单位及有关媒体、网站发布巡察公告,及时公布巡察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和巡察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通过召开会议,听取巡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汇报和述职报告,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并专门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和来访;通过深入乡镇村居、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情况。

巡察问题力求“准”。在工作中找准巡察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从对被巡察单位的信访案件卷宗中“收集”问题;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和相关座谈会中“听出”问题;从各类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账中“查出”问题;从对审计报告中“比对”问题等一系列措施,查询被巡察单位近三年内所有工作资料和材料,保证巡察人员全覆盖,紧盯巡察细节,查找被巡察单位工作中遗留下的“蛛丝马迹”,确保巡察问题准确化。(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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