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丰县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巡察工作规定,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奏响机构组建、方案制定、试点先行、科学统筹“四步曲”,有序推进了符合长丰实际的巡察工作。
第一步是组建机构,配备人员。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具体组织实施责任。组建“一办三组”,即县委巡察办和3个专职巡察组,各办(组)编制5人。撤销县纪委派驻南部、北部2个纪检组,将人员调整到巡察机构,从县纪委机关和部分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进入巡察机构。
第二步是出台方案,压实责任。今年初,县纪委就着手探索筹备,到外地学习考察,把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与联系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草《中共长丰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等意见,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定,以县委文件形式印发实施,明确县委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思想、任务安排、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第三步是试点先行,打造样板。精心筹备,选择双墩镇、县粮食局2个单位作为试点,县委巡察组于8月中旬进驻,分别召开动员会、发布巡察通知、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巡察电话,广泛宣传巡察工作,着力积累经验,打造巡察工作样板。目前,巡察组正在2个被巡察单位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核查了解问题等工作,已进行个别谈话193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4件,梳理问题线索306条。
第四步是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在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领域、分步骤推进的思路,制定十届县委巡察工作任务分工分解表,每年每个巡察组开展巡察5至8个单位,在本届县委任期内完成对所有乡镇(开发区)及县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全覆盖,适时向重点村居、二级机构党组织延伸,对部分单位开展“回头看”巡察,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威慑常在。(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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