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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纪”语】第二十三期 | 纪检干部不是在基层就是在去基层的路上......

    2017-08-25 14:45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如果说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打通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那么巡察则打通了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老百姓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市县巡察制度是十八届党中央的一个重大“创新”。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的市县都在开展巡察,发现了很多基层腐败问题,探索了很多有效的经验做法。根据中纪委网站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市级党委已全部开展巡察工作,94.8%的县级党委建立了巡察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对15.5万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未开展巡察工作的市县可得抓紧部署了。

前几天,省委书记李锦斌辗转淮南、蚌埠、宿州、淮北四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不打招呼、直插现场,与一线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既掌握“原汁原味”的基层情况,又发现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有力推动了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领导调研不走寻常路,明察暗访打破老套路,赢得人民群众普遍好评。这种做法走向常态化,传递了什么信号?哪些干部要警醒?

到基层去,从省纪委书记做起。安徽、广西、山东、内蒙古、江西、辽宁、湖南、河南、陕西等省级纪委书记都带队到一线督战。

8月17日至20日,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惠在亳州、淮南市调研。期间,刘惠听取亳州市委、市纪委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先后深入谯城、涡阳、蒙城、利辛、寿县等县区,考察了解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权力监督制约、乡村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拆迁工作中不正之风整治等情况。

8月23日上午,刘惠参加宿州市委常委会“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讲话。下午,刘惠又赶往蚌埠,全程参加指导市委常委会“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纪检干部不是在基层就是在去基层的路上。

本周,宣城市通报了二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誓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欧阳忠诚因下属违纪违法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主任王静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有人该纳闷了,只听说过上级犯错让下级“背黑锅”的,这怎么下级犯错还能让上级来“背锅”呢?

其实啊,这“锅”背得一点都不冤!

不信?咱们接着往下看。

身为领导,理应担负起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属廉洁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但上述案例中的两位领导,显然都没有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哪里出事情,问责的板子就打到哪里,绝不手软。

(参考资料: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安徽日报)

一周“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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